我为大秦铸剑,却死于木棍这本书写的很细腻,周身痕的最后几章最精彩。我个人觉得这本耽美同人书在语言功底上真的很赞。可能作者周身痕对哲理有一定研究,所以写的东西让人感觉风格很独特,很新鲜。
《我为大秦铸剑,却死于木棍》 第1章
第一章:我的父亲,用命为我换了三亩田
我叫黑夫。我的名字,和我的命一样,简单,粗糙,像一块未经打磨的铁。
我出生那年,商君的法令,已经像刀子一样,刻进了秦国每一寸土地的骨血里。我的世界,就是围绕着两个字建立的:耕,与战。
父亲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,他脸上的伤疤,比他说过的话还多。他是个老兵,也是个好农夫。白天,他伺候田地,伺候得比伺候他自己还精心。晚上,他会一遍又一遍地,擦拭他那把早已卷了刃的青铜剑。
他很少对我笑,但当他把一颗烤熟的、滚烫的粟米塞进我手里时,他粗糙的手掌,带着一种灼人的温度。
他说,黑夫,我们秦人,生来就是干两件事的:种出最多的粮食,砍下最多的敌人首级。用这两样东西,去换爵位,换田地,换一个不被别人欺负的活法。
我七岁那年,父亲又一次被征召上了战场。是去打魏国。
他走的时候,没有回头。只是摸了摸我的头,说了一句:“好好练你的铁锤。”
半年后,同乡的里正,给我带来了一面小小的旗子,和一个木盒。旗子上,有我父亲的名字。木盒里,装着三枚秦半两,和他的一小撮头发。
里正说,你父亲作战勇猛,斩首三级。按照律法,他为你换来了三亩上好的水浇田,和你人生中的第一级爵位——公士。
我没有哭。
在秦国,男人的眼泪,是最不值钱的东西。
我只是跪下来,对着那面旗子,磕了三个响头。
父亲用他的命,践行了他教给我的一切。他用他的死,为我换来了一个比别人更高的起点。
从那天起,我成了孤儿。也从那天起,我成了这三亩田地的主人。
我没有辜负他。
我白天耕作,把那三亩田侍弄得油光发亮。到了晚上,我就在院子里那个简陋的、父亲留下的铁匠炉前,抡起那把比我胳膊还粗的铁锤。
“好好练你的铁锤。”
这是父亲留给我的,最后一句话。
我把它当成了我的命。
铁矿石在烈火中变红,变软,然后在我的铁锤下,被千百次地捶打,杂质被一点点排出,最终,成为一块坚韧的精钢。
这个过程,像极了我们秦人。
我们每一个人,都是一块铁矿石。而大秦的律法,就是那座最炽热的熔炉,和那把最沉重的铁锤。它烧掉我们多余的情感,捶打掉我们懦弱的本性,把我们每一个人,都锻造成对国家有用的、坚不可摧的兵器或农具。
我听着来来往往的商队,说着山东六国的故事。他们说那里有吟诗作赋的雅士,有衣袂飘飘的君子。
我不懂。
我只知道,当我们的秦人,在用血肉为国家开疆拓土时,那些所谓的雅士和君子,正在酒宴上,讨论着一些虚无缥缈的道理。
我坚信,我们才是对的。
这个纷乱了数百年的天下,需要秩序。而秩序,只能从最坚硬的钢铁和最锋利的剑刃中诞生。
我的人生目标,从一开始,就无比清晰。
追随父亲的脚步,用我手中的铁锤,和未来的战功,去证明我的价值。
为我自己,也为我未来的儿子,孙子,赢下一个,万世太平。
第二章:铁锤下的火星,是我唯一的信仰
十五岁那年,我第一次,为自己打出了一把真正的剑。
那把剑,通体乌黑,剑身笔直,我用了一种新的淬火方法,让它的韧性和硬度,都达到了一个完美的平衡。
我用它,可以轻易地砍断三根叠在一起的牛皮。
里正看到了这把剑,他的眼睛,像看到了金子一样发光。
他说,黑夫,你的手,不是用来握锄头的,是用来给大秦的军队,打造利器的。
第二年,我被征召了。不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士兵,而是作为一名军工作坊的匠人。
我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村子,告别了那三亩田地,第一次,看到了咸阳的城墙。
那是我一生中,见过最雄伟的造物。高大,厚重,像一头沉默的巨兽,匍匐在大地上。它让我感到自己的渺小,也让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、可以依靠的安全感。
军工作坊,是整个大秦帝国,最核心、最机密的心脏之一。
这里,汇聚了全天下最好的工匠,和最优质的铁矿。我们的任务只有一个,为前线的军队,提供源源不断的、最精良的兵器。
我像一块海绵,疯狂地吸收着这里的一切。
我学习如何冶炼出更纯的精钢,学习如何设计出更省力的、能破甲的弩机,学习如何为将军们的战车,打造出最坚固的轮轴。
我的天赋,在这里,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。
我很快就发现,打造兵器,和种地,道理是相通的。
没有半分取巧的余地。
你付出多少心血,它就会回报你多少。
我每天都待在熔炉边,那是我感觉最亲切的地方。熊熊的烈火,烤得我